致幼兒家長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長:
您好!
人生百年,立于幼學。學齡前階段是人生重要的啟蒙期,讓孩子接受優(yōu)質的學前教育,是我們共同的愿望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:未經審批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學前教育。為保障幼兒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,維護學前教育正常的發(fā)展秩序,敬請家長知悉以下三點:
一、未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》的幼兒園,屬無證幼兒園,非法辦園不受法律保護。
二、早教機構不得違規(guī)招收3周歲以上的幼兒;托育機構不得招收3-6周歲幼兒開展學前教育活動。
三、無證民辦幼兒園在園舍建筑、消防設施、保教設施、從業(yè)人員資格、衛(wèi)生保健、安全管理、保教質量等方面達不到規(guī)定的辦園標準,無法滿足幼兒正常的身心發(fā)展需要,且存在較大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。
為了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長,請廣大家長履行監(jiān)護責任,不要將孩子送到無證幼兒園或到托管托育早教等機構接受學前教育。
謝謝您的支持,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長!
雷州市教育局
2025年1月7日
分享: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